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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覆盖民企 争创非公企业党建“浙江标准”

2013年05月19日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

 

  创新永无止境

  2003年,省委制定出台《浙江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首次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制度体系。

  2011年,以“红色堡垒、红色计划、红色接力、红色在线、红色互动、红色示范”六大系列红色行动为总载体,7、8月份全面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月”专项行动,强势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具有浙江特色两新组织党建品牌开始形成。

  同一年,省委两新工委设立“浙江两新党建”官方微博,努力打造宣传浙江两新党建工作、服务浙江两新组织的新平台。在此之前,网上党校、开展网络支部学习、建立党建QQ群、探索开展网上宣传党建知识、受理入党申请、接送组织关系等做法已在全省各地蓬勃推广。

  今年10月,重新修订和完善的《浙江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规定(试行)》印发全省,明确规定,大型非公企业党委发展党员方面,经县级党委授权,并报省、市党委两新工委审核同意后,可以审批党员。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两新工委书记庄跃成说,“试行《规定》是浙江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标志,与之前的《暂行规定》相比,有诸多新的特色。”

  首先是明确了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即“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主要职责包括: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等6方面。

  试行《规定》同时突出了加强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了一些更富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举措,比如:建立党组织书记报告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打造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协会等平台,以建立一支高素质党务工作者队伍。

  特别是在领导体制机制上,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要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试行《规定》也强调了对非公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工作。明确各级党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和统战部门要共同抓好出资人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出资人重视支持企业党的工作。

  针对非公企业将迎来新老交接高峰期的实际,浙江近期举办了首期非公企业新生代出资人集中培训示范班,72名新生代出资人在浙江省委党校和延安干部学校接受了培训。

  目前,浙江省、市、县三级已全部成立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委,切实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这是我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大创新。

  庄跃成告诉记者,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总体部署,我省两新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序展开,对照“六个有”标准,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明确创建目标和整改方向,努力争取升级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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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浙江 作者: 马跃明 杨州 编辑: 沈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