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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瑞金:社会管理的历史、现状与创新

2012年04月12日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

 

  第八,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制度、体制的重建。

  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强调政企分离、政资分离、政事分离、政社分离,这四大分离的对象,都是社会空间。分离意味着国家权力的收缩,社会空间的扩大,也意味着政府不再包办社会一切,社会问题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协商解决,这才叫“社会管理”,或“基层自治与政府管理的互动”。这里会产生一个问题,即哪些社会组织合法,哪些是潜在的反对者,哪些是需要依靠的社会对象和群众基础?这需要在实践中按法律秩序进行鉴别。现在的社会组织与原来的群众团体准行政性组织大不相同,所以要把社会组织纳入法律秩序,依法培育成长。而群众团体需要去行政化,真正代表社会民众,不要成为权力依附性组织。目前社会管理的主要缺陷,一是政府太过紧张,二是公民欠缺自律。因此,政府要积极提供社会成长空间,要承认社会诉求,不要轻易把社会诉求与政治诉求混为一谈;同时,要积极培育公民意识与自律精神,从制度层面建构一个妥协与商谈的行为体系。这是社会管理创新一个重要课题。

  此外,需要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制度,这是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重要途径。与之相配合需要建立信息获取机制——保证公众知情权,即有阅览卷宗、参与听证等的权利,让公众及时了解事关自身利益的公共事务与公共决策,在第一时间就能保护自身权益;利益凝聚机制——以一定组织形式为载体,把公众中分散的、散射的要求凝聚和提炼起来,达到提供政府决策的层次;诉求表达机制——让公众有利益表达的渠道和环节,如以听证、表意、监督、举报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表达机会。还要设置相关制度使利益各方通过大众媒体等方式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施加压力机制——当今利益分化,有了强势与弱势之分,强势群体拥有资源多,为自己争利益的手段也多。而弱势群体必须有特殊的施加压力机制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当然对这种施加压力机制需要用法律法治加以规范;利益协商机制——在利益诉求明确基础上,矛盾各方按法律渠道和程序进行对话与谈判协商公平有效地自行解决利益纠纷,政府无需事事介入,既减少行政精力,又节约社会成本。目前急需建立和完善的是劳资双方的协商谈判机制;调解与仲裁机制——在矛盾双方无法达成妥协的情况下,第三方的调解和仲裁必不可免,这时候民间仲裁组织可以介入做调解工作,如果调解仲裁不成,政府和司法机构就担任最后仲裁角色,这是矛盾终止机制,就像法院的终审裁定一样。

  第九,社会管理创新需要网络平台、舆论监督,要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媒介素养”,促进官民沟通,凝聚共识。

  在信息时代,互联网媒体是社会管理创新的舞台和推手。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率先垂范,与网民在线交流,从而推动网络舆情监测、突发事件应对、公共关系管理,乃至微博使用,都成为各级党政官员的必修课。

  网络问政,鼓励舆论监督,需要不断总结各地社会管理创新经验,提高执政艺术。近年来,各地创造了不少妥善处置社会矛盾、驾驭复杂局面的经验,如贵州瓮安事件处置;上海胶州路大火头七祭奠;厦门PX化工项目和南京梧桐树风波,以及最近发生的大连PX化工项目等。

  厦门市民曾经通过群发手机短信和QQ群,表达对PX化工项目的担忧与不满;南京籍百万“粉丝”级的网友对地铁工程砍伐梧桐树提出批评。两地政府都认真及时地回应民意诉求。厦门组织二次环评和市民座谈会,最后决定PX项目迁往漳州;南京紧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古树名木及行道大树保护的意见》,规定原则上工程让树,确需移植需报市政府备案,实行“补绿”制度。大连PX项目也是政府听取民众在网上表达的意见,积极应对,及时决定停止生产,迁移项目。所有这些,都很好地化解了一触即发的官民对峙。

  目前,《人民日报》的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已经得到了48位省委书记、省长的公开回复,18个省份以书面文件的形式确保规范化、制度化地办理留言。遍布各个地区、各个行业的政府微博、网络发言人从2010年以来纷纷涌现……众多的形式已经使得“网络问政”成为近年来中国公共治理领域最引人瞩目的新举措之一。所以,社会管理创新要与时俱进,借用网络媒体架设与广大民众沟通的平台,运用舆论监督推动现代社会的民主、依法、科学有效的管理。

  关键问题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媒介素养”。社会经济转型期,各种利益分化,社会矛盾凸显。党的领导干部常常感叹:“我们处在媒体事件时代,既有突发事件,又有常发事件。这些事件因媒体炒作而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从原来的一年一两起,变为一月一两起,一周一两起,现在增至一天一两起,实在疲于应付!”

  想不到英国前首相布莱尔也同样感慨:“我们今天的大部分工作,不管是按重要程度计,按时间计,按精力计,除了最核心的决策之外,几乎都是在和媒体打交道。”

  互联网时代,媒体议程常常主导政治议程,网民推动政治事件的产生、发展和结局,媒体往往主导政治人物的命运。近年来,据我观察,我国各地政府大都被动地卷入政治媒体化进程。所以,急需提高党政领导的“媒介素养”。

  互联网等于给官员头顶安装了“摄像头”,在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引入自下而上的舆论监督,有利于维护中央权威,克服地方势力坐大和官员不当作为,唤醒政治底线,修复政府公信力,增强制度弹性。这种自觉意识是各级领导应当具备的“媒介素养”。

  各级领导要自觉做党和政府与网上意见领袖沟通的桥梁。近年来,在“微博打拐”、贫困地区学童“免费午餐”等事件中,网上一批知名人士起到了重要的动员作用。目前,微博上粉丝过百万的活跃网友已经超过300名。他们对网民的影响力不容忽视。

  研究表明,美国微博客“推特”上,2万名“精英”用户,比例不到总用户的0.05%,却吸引了Twitter上几乎50%的注意力。中国的微博客、BBS上也存在类似情形。所谓“意见领袖”的声音,往往引领着公众的价值评判。在拆迁、上访、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上,“意见领袖”频频发声,更是对地方政府造成了舆论压力。要与意见领袖交朋友,引导“意见领袖”到体制内媒体发言,勇于面对他们提出批评,不要对抗,要寻找最大共同点。与他们建立网上统一战线,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区别对待,扶正抑偏。

  政法的思维,关注的是社会当下的稳定,倾向于采取强制措施,封堵不良信息乃至所有负面议论,往往强行消除网上的杂音。在突发事件中,公权力完全有能力迅速恢复社会秩序,但要警惕政府不当应对和体制内媒体的不当宣传,留下民众内心的怨怼。热点只是暂时“休眠”,遇到新的引爆点随时可能死灰复燃。

来源: 《炎黄春秋》杂志2012年第4期 作者: 周瑞金 编辑: 余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