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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先国:社会管理创新重在治本

2011年10月18日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

  过去有一种说法,“一个国家人均GDP3000美元以上,往往是社会矛盾多发期”,这种说法缺乏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撑。社会矛盾的多少,与经济发展阶段并没有直接联系,而是取决于经济发展方式与利益分配结构。我国当前的社会矛盾之所以凸显,根源在于我国改革开放的特殊背景与这一过程中所采取的特殊的发展模式。

  我国采取的渐进改革方式,使经济社会制度变迁、生产结构与效率的改进与人们的思想观念转变、知识结构、能力结构调整有机统一,良性互动,逐步解放了生产力,有效地降低了社会成本,避免了剧烈的社会动荡,从而创造了30多年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奇迹”。但是,这种渐进式改革使得新体制的建立迟迟不能到位,新旧体制并存与摩擦导致经济主体的平等权利、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难以成为现实。加上以GDP为中心的增长主义战略,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导向,造成了资源配置与利益分配的全面失衡,形成了财政收入增长持续高于经济增长、资本所得增长高于劳动者报酬增长、居民收入增长低于经济增长的长期性趋势,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分配不公现象严重,收入分配差距急剧扩大。社会不满情绪累积,社会心理失衡,从而导致社会紧张加剧,社会矛盾激化。因此,社会矛盾凸显的根源在于当前这种倾斜式的发展方式所造成的利益失衡、权利失衡。这种失衡不能归结为市场化改革本身,而恰恰是改革不到位、不配套、不彻底所造成的。

  正因为如此,社会管理创新不能仅仅着眼于解决眼前的社会矛盾和冲突,而必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消除社会矛盾产生与激化的内在根源。单纯“维稳”,“花钱买稳定”或强制求稳定,势必加大社会管理成本,增加财政支出负担,从而迫使财政收入超常增长,加剧利益分配失衡,进而引发更多不满,带来更多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增加“维稳”压力,造成社会管理的恶性循环。只有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入手,在社会管理机制创新上下功夫,才能避免恶性循环,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生态的和谐发展、协调发展。

  从治本的要求出发,当前应着重从以下方面推进改革和创新:

  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转变发展理念,摆脱GDP至上的增长定义。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与归宿,建立新的政府考核体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反腐倡廉,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提升公信力。

  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为主线,深化改革。尤其要着力推进要素市场改革,消除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市场机制有效发挥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基础性作用。

  以公民权利均等化为指导思想,改革财税体制和收入分配体制。加大社会保障、社会建设投入,使全体公民普遍享受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合理分享发展成果,保证劳动者工资增长和居民最终收入增长持续高于经济增长。

  以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平衡为基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扶持社会组织成长、保证公民对公共利益、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完善公民诉求的表达机制和实现机制,尤其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合理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对制度和政策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利益下移才能社会和谐,公平正义方可长治久安,这是我们在矫正社会失衡中需要牢牢记住的。

  【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姚先国 编辑: 余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