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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蔚青:创新社会管理五策

2011年10月18日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

  解放思想摆正位置。转变把社会管理仅仅理解为加强社会控制的观念,把保障公民社会权利、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激发社会活力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转变只求表面“不出事”、“摆平”、“花钱买平安”的观念,真正解决问题,不断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杜绝“闹而优则惠”现象;转变把社会管理主体局限于党政机关甚至仅限于政法机关,把人民群众仅仅看成管理对象的观念,尊重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转变只靠权力和强制,单纯控堵禁压罚的观念,认清社会管理的基础在于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致力于做好群众工作,维护法律权威。

  合理设定政府职权。针对当前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对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进行全面梳理和科学分析,着力研究解决“缺位”、“越位”和权限交叉问题,据此调整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和财政支出结构,实现财权和事权的统一。在此基础上制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标准体系,作为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严格问责,切实解决责任主体“只作秀不作为”的问题。既要寓管理于服务,又要区分管理和服务,政府主要直接从事需要权威性和强制力的管理事项,不需要行使权力的服务项目尽可能通过委托或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服务行业去承担,避免政府机构膨胀和行政成本过高。

  积极推进社会自治。发扬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善于组织群众的政治优势,以城乡基层为重点,支持和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在社会转型中实现社会的“再组织化”。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和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有序参与、社会协商、化解矛盾等作用。把社会组织作为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重点,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专业队伍,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和政府的依法监管,加强人大、政协与社会组织的联系并实现制度化,使社会组织更多地通过人大、政协反映诉求,民主参与。把社区自治的范围扩大到新居民。

  及时解决社会问题。社会管理重在治本,即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当前,群众最关心的是涉及切身利益、公民权益和公平正义的问题。只要能及时公正有效地解决,就能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但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从对具体事件的意见上升到对相关的管理者和管理机关的不满。如果同类事件广泛发生,就会进一步上升为对相关政策的质疑。要是错误政策长期得不到纠正,还可能引发对制度的怀疑。社会管理的难点应成为加强、改善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

  谨慎制定社会政策。解决普遍性的社会问题要靠社会政策。要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利益矛盾进行全面系统分析,弄清问题所在和制约问题解决的主要因素,根据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大多数人的思想水平,兼顾效率和公平,兼顾各方利益,提出化解矛盾的总体思路、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尽可能制定出解决问题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取信于民。要克服社会政策碎片化的倾向,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被动应付,顾此失彼,自相矛盾,朝令夕改,解决一个问题引发一堆新的矛盾。加强顶层设计,建立政策优选机制,加强对政策实施后果的预测。及时废止损害人民利益,激起民怨民愤的错误政策,决不允许任何部门和单位把局部利益置于人民利益、党和国家利益之上。

  【作者为省政治学会会长、省社科联顾问】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蓝蔚青 编辑: 余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