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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瑞金:社会管理的历史、现状与创新

2012年04月12日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

  作者:周瑞金

  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对“社会管理创新”作出部署。5月30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政治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郑重提出: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社会管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法律政策、方法手段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既十分紧迫又需要长期努力;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9月28日,中央召开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要求全国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当前对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有各种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就是加强社会管理,把外来流动人口管起来,把几亿网民、手机用户管起来,把特殊人群管起来;有人更认为就是加强社会控制。这里要防止进入两个误区,一是把社会管理等同于社会危机管理和社会问题管理;二是把社会管理当作政治控制,不承认社会管理中的市场逻辑和社会自治逻辑。社会管理创新的真实含义,应当是在深化改革的精神统领下,创建社会管理新格局,还权力以规范,要求国家以法律力量和行政力量给社会一个自治管理秩序,让社会在常态下按照自己日常规范进行自我管理;在非常态情况下,也可以用组织力量自我控制,降低国家运行成本和管理代价。这是中央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基本理念。所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质,就是深化社会体制的改革与建设。

  对几个社会管理创新事例的考察

  近来,我考察了国内几个社会管理创新的事例,引发我的思考。某地有个区的网格化管理被有关部门推荐为先进管理模式。这个区共20多平方公里,被划为589个网格,每个网格配七大员:网格管理员、网格助理员、网格警员、网格督导员、网格司法员、网格消防员、网格党支部书记。然后,利用现代科技构建天上有云(云计算中心)、地上有格(社会管理网格)、中间有网(互联网)。表面看起来,这很新潮,很有创新味,实际上是我们党和政府严密控制社会的传统管理理念和办法的体现。巨大的财政投入且不去说它,仅从社区自治角度看,这个区的居民委员会显然成不了自治组织,而变成街道党委和政府的办事机构,社区管理高度行政化了。所以,它是新时代新技术下的老保甲制度的复活,它虽然取得信访量减少和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的效果,但它是为了社会控制和维稳,只称得上是社会治安的新模式,而谈不上什么社会管理创新。

  我近日去过成都,了解锦江区的社会管理创新做得比较好。他们从街道办事处职能改革做起,把街道的经济职能剥离出来,加强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区打破街道行政区划界限,设经济发展功能区,统一规划经济发展。同时调整财政管理体制,新增财力投向公共服务,去年投入25.2亿元,占区财政支出70.6%。同时推进社区治理机制改革,成立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居民代表常任制,形成居民代表大会决策、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委员会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执行的自治格局,真正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他们注重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重点发展公益服务、社会事务、文化体育、慈善救济、社区维权五类社会组织,实行登记、备案双规制,简化设立程序,减少限制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目前全区社会组织556个,登记类271个,备案类285个,增长160%。更值得肯定的是,他们大力扶持社会组织,专门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以资金扶持社会组织,定期发布政府需求信息,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服务项目。2010年区和街道办事处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51个,金额达1350万元。我认为成都市锦江区的社会管理创新探索是值得提倡的。

  深圳市的社会改革起步早,2004年就开始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全面脱钩,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后来又扩展到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所以深圳社会组织发展比较快,从2004年到2010年由1966家增长到4110家,每万人有4.6个社会组织,远高于全国每万人2.7个的平均水平。深圳对社会组织从严控到松绑,从管制变扶持,2005年开始民政局探索把“福彩金”用于资助社会组织,成立“福彩金种子基金”,用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到2010年资助75个公益项目,金额3500万元。深圳有个恩派(NPI)公益组织发展中心,作为培育社会组织基地,帮助社会组织达到注册标准。其中有个癌友康复互助会打游击活动了好多年,经“恩派”10个月孵化获正式注册,得到福彩金种子基金47万元资助,会员从原来不固定的几十人发展到172人,建立了25个公园活动站。深圳社会组织快速发展还与政府大部制改革相呼应,2009年深圳实行大部制改革后,首批核定削减出来的工作事项,80%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2008年深圳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提出只要有社会组织能够有效提供公共服务,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不再增加新的事业编制,以此倒逼政府各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据统计,2009年深圳市区两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经费达7000多万元,2010年达1亿,到2015年每年将投入7.5亿元。这样,我国主要靠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体制就被改革,将由社会组织和企业成为提供公共优质服务的主体。此外,深圳在社区改革,推进居委会直选,发挥居委会自治作用,培育公民意识、公民社会及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能力方面也有很多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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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炎黄春秋》杂志2012年第4期 作者: 周瑞金 编辑: 余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