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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鸣:改革,仅有好设计是不够的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辛鸣

2012年02月02日    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
 
 

  施工不到位而怪蓝图不详尽,是推卸责任的行为,不是真正改革实践者应有的态度

  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改变了中国,不会有任何人提出异议。但是,今日中国的现实果真就是邓小平当年南方谈话时所希冀勾勒的图景吗?恐怕也是、也不是。

  说是,因为我们坚持的道路还是邓小平开辟的道路,方向还是邓小平指出的方向,旗帜也是邓小平高举的旗帜。

  说不是,则因为很多的状况、态势虽不能说背离了邓小平的设想,至少与他的预期有不小的距离:市场经济没有带来应有的公平正义,“先富”也没有带来及时的“共富”。

  由于这“是”的内容宏观而抽象,社会公众固然不好去否定也鲜有真切的感知,而这“不是”的内容却一点不做假地体现在每一个国民的生活中,以至于大家对南方谈话倡导的改革产生了困惑,有人甚至对南方谈话本身也产生了质疑。

  我们不是为南方谈话辩护,它也无需我们自作多情地去辩护。但是,理性地分析为什么南方谈话播下的是龙种,却未能实现飞龙在天的一些客观因素,对于中国社会更本真地领略邓小平南方谈话的精魂,更进一步推进中国社会的改革还是很有意义的。

  大大方方补权利这一课

  市场是手段,但驾驭这一手段是要有前提的;没有权利保障,也就没有市场正义。

  南方谈话最大的突破在于改变了国人对市场的看法。“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这些当时听起来石破天惊的话语在随后召开的中共十四大上成为政治决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此开始走上了中国改革的舞台。

  经济领域的市场化,可以极大地调动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法,更是让人充满期待: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上“社会主义”,既可以把市场经济的好东西拿过来,又可以避免市场经济的一些固有缺陷。但是,在随后的市场经济实践过程中,这一期待并没有完全实现,甚至在很多层面出现了连西方市场经济都不会有的丑恶乃至罪恶,用一位经济学者的话讲,是“权贵资本主义”。握有权力的部门与群体运用权力到市场中,去获取不应得利益,打着市场的旗号侵占别的社会主体的权益,又以市场经济为借口,逃避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责任。以至于社会公众开始质疑市场化的改革取向,开始怀念计划经济时期的一些做法。

  市场固然不是尽善尽美的,但也不是十恶不赦的。在西方社会数百年来行之有效,到了中国社会就错谬迭出,难道真是南橘北枳?非也!

  市场固然只是一种手段,并不反映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但市场运行是要有前提的,这就是其运行社会中的社会主体权利是有充分保障的。不管市场再怎么发挥基础性作用,能量再大,也不能突破权利的底线。一个社会中如果有权利保驾护航,市场就只能造福而不可能为害,只能为人嫁衣而不能鸠占鹊巢。

  可是,在中国社会实行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权利保障在很多方面是一片空白(至少是事实上的空白),这导致了市场在中国社会的诸种不良表现,也导致了国人对市场的不信任。所以,不是说中国不能搞市场经济,不能说中国搞市场经济搞错了,而是我们没有把搞市场经济的条件先认真准备好,或同步完善。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要想不半途而废,要想走好、走通,就要把保障权利的工作做起来、做好,该补的课要大大方方去补。

  不过,汲取这些年来中国社会改革的教训,做到这些还稍嫌不足,我们还应该再往前走一步。这就是当我们讲要保障权利的时候,一定要讲清楚保障谁的权利,保障什么样的权利。没有后面这些明确界定,保障权利就不仅是一句空话,甚至还是一句谎话。

  之所以要分得这么清楚,是因为现代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与权利,并不必然是对立与冲突的,也不全然是一致和互补的。很多的时候,某一群体的某种权利的实现,是以其他群体的另一种权利的丧失为前提的。

  在现代社会发展中,为了城市化,拿走了农民的土地让他们成为了失地农民;为了国际贸易中的低成本比较优势,进城务工人员只能拿极低的工资;为了企业的高效率,一大批的工人下了岗。可是,所有这些中下层的民众,他们依然有着神圣的求生存与求发展的权利。中国社会的改革只能去增进他们本已经贫困的权利,而不能去掠夺之。我们经常讲特色,这正是中国社会的最大“特色”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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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改革 作者: 辛鸣 编辑: 余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