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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信心 金华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意见
2018年11月23日 10:39:28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原作者:黄晓华 编辑:沈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稳企业、稳投资、稳外贸的重要作用,金华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共20条,涉及提升民营企业地位、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化对企精准服务等6个方面。

  民营企业是金华经济的主体,是金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意见强调,必须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全方位推动“两个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为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全市政府应急周转金规模扩大至30亿元,切实帮助企业渡过续贷难关;全市安排再贷款、再贴现资金30亿元以上,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企业减负降费的政策,为企业减负120亿元以上。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关部门将构建上市公司纾困支持机制,设立民营企业稳健发展支持基金;建立企业白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优质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深入推进“尖峰行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发展完善科技金融,设立10亿元以上的科技投资风险基金。

  意见还提出,将大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等普惠性创新政策支持力度。每年实施一批智能化技术改造市级重点项目。对企业购置机器人,开展设备智能化技术改造,增加厂房容积率等投资给予补助。大力培育民营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各类民营市场主体,对国家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及“隐形冠军”培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奖励。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每年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100个以上。

  意见强调,要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强化政企互动,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民营企业家常态化交流机制,每年组织100名两新党组织负责人到重点经济部门挂职参与政府工作。作为当前稳企业送温暖添信心的重要载体,“两送两增”万企大走访活动将继续深化推进,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一批关心关爱企业家措施。

  意见要求,各地要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履行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改革承诺。实施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试点,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全环节“一网通办”。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推进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加强民营企业人才培育,开展“百千万企业人才”培训工程,加强婺商新生代企业家培养,选树一批重视科技、勇于创新的婺商典范,不断激发企业创业激情。

责任编辑: 朱琼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