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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第一批典型案例,企业家看完更加安心放心专心了
2018年02月01日 11:46:05 来源: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微信公众号 作者:

  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通气会,发布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第一批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第一批7件典型案例,包括合同履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刑事犯罪、诉讼保全和国家赔偿六种类型,分别体现了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督促政府诚信守约、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依法慎用保全措施、纠正违法执行行为、加大国家赔偿力度等平等全面保护产权和保障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的要求。

  案例1:有约必守,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其中一件典型案例为重庆某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泸州市某某区人民政府等合同纠纷案。

  该案中,民营企业某某投资公司与区政府订立了一系列土地整理项目投资协议,协议订立后,该投资公司陆续投入1亿余元资金用于该项目。但在协议进行过程中,区政府以违反文件精神为由,要求终止履行已经签订的协议。随后该投资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区政府终止履行协议的函无效,并要求区政府继续履行协议。法院最终判决某某区政府继续履行与某某投资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说,诚信守约是民事合同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作为一方民事主体更应带头守约践诺。明确在民事合同的履行中作为合同主体的基本规则,对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维护投资主体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案裁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对于规范政府行为、推动政府践诺守信,具有积极指引作用。

  案例2:依法慎用保全措施,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在原告赵某与被告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人民法院依原告申请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裁定查封了案外人济南万全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一宗,冻结了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六个银行账号。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不服,认为上述财产保全行为影响了公司正常开展经营业务,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提出书面异议。对此,人民法院依法变更保全裁定,查封了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商业房产,解除了对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案中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变更保全措施,解冻了债务企业的部分银行账号,保障了债务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兼顾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颜茂昆说,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需要,对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债务人人民法院要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保全手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此举有何意义?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对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既是人民法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经验总结,更是全国法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的指引和参考,对提高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水平,营造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将发挥明确的示范效应、积极的推动作用。” 颜茂昆表示。

  专家学者表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对于增强企业家人身及财产财富安全感,稳定社会预期,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充分发挥企业家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来源:人民日报、中国青年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 汤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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