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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03月17日 10:05:59 来源: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中共安徽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 作者:

  2022年全省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部署,全面实施“双创两提升”工程,鼓足干劲,求实创新,奋勇争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政治建设,引领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

  1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广大党员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注重结合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特点,创新学习方式,不断增强实效。

  2加强教育培训。加大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领域党建业务培训力度,分行业分领域健全培训体系,推动建设一批党建工作实训基地。省级举办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出资人负责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人员示范培训班,加强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员、通讯员业务培训,市、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各级行业(综合)党委(党总支)整合资源,统筹抓好党组织书记、出资人负责人、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训轮训工作。完善政治引导机制,探索制定出资人负责人重视支持党建工作正负面清单,作为涉企(社)部门兑现有关政策重要依据。

  3推动党组织融入内部治理体系。在上市公司、省“百强”民营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实体性社会组织中,全面推进“党建入章”,按照法定程序,将坚持党的领导、党组织设置、党务工作力量配备和经费保障等内容写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章程。持续推进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经营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探索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监督的制度安排。

  二、夯实工作基础,提升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4健全推进“两个覆盖”长效机制。启动实施“单独组建行动计划”,以市、县(市、区)为单位,分年度、季度制定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培育、组建计划,定期统计通报,及时盘点销号。开展联合党组织大排查、大起底,下力气解决联而不合、联而不活问题,推动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及时单独组建党组织。深化“找出一批、发展一批、输入一批”专项行动,加大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倾斜力度,以市为单位,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指标一般不少于年度指导性计划总数的20%,对互联网企业、省“百强”民营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省级社会组织、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给予适当倾斜。完善常态化排查、研判、预警、组建机制,优化升级全省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信息管理平台功能,注重运用平台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指导推动工作。

  5推深做实“组建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工作。坚持党建群建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持续推动在暂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加大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基础较好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具备条件的商务楼宇、专业市场、街区商圈全域组建群团组织力度,选树一批示范点。强化群团组织作用发挥,开展党群联建和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四岗联创”活动,探索形成党组织牵头、群团组织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适时召开全省“组建群团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经验交流会。

  6强化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总结全省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情况,评选一批省级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第五批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加大从经济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选派力度,探索面向国有企业党员职工和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公开选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研究出台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行党建工作指导站实体化建设和“支部建在站上”做法,规范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深化党建工作指导员“问题帮办、助企发展”主题活动,常态化推进“三访三察、三个一批”,帮助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纾困解难,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7全面推行“红领”认证。持续加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鼓励党员出资人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总结“红领”认证试点经验,研究“红领”分类、业务培训、资格考试、评价晋升、激励保障、流动就业等制度办法,完善市域范围内“红领”资格互认机制。推动面向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党组织书记择优评聘“红领”导师,分领域分行业设立“红领”导师团、“红领”专家工作室等,持续提升党建工作骨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8创新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载体。紧扣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劳动竞赛、技能比武、“金点子”“微创新”等活动,深化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科技创新先锋队和“红领”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创建活动。推动建立党组织联系关爱人才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凝聚人才、服务人才的政治优势,帮助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育才稳才留才。坚持党建引领先进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职工群众。引导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社会公益等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动非公经济党建工作赋能聚力

  9做优做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组织开展“园区非公企业党建15条”贯彻落实情况调研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依据。扩大园区智慧党建工作试点范围,研究制定园区智慧党建标准,指导试点园区开发建设“智慧党建”数字化平台。召开全省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现场会,举办长三角地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论坛,持续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与沪苏浙地区搭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交流共促平台,以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助力“双招双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10大力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党建。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党建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指导意见。推动市、县(市、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本地主导产业,成立产业党委或“链”上党建联盟,健全日常运行和工作保障机制,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要素、项目、人才、资金、市场对接。通过组织共建、阵地共用、人才共育、发展共商、研发共创、活动共办等方式,打造“链”上命运共同体。适时评选一批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党建工作示范点。

  11启动实施互联网企业党建双提升行动计划。制定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三强三好”互联网企业创建活动,高标准创建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实施“红色领头人”计划,遴选一批既懂党建又懂网络的优秀党务人才,纳入网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培养。结合相关网络主题活动,组织网络媒体、自媒体走进互联网企业,挖掘展示企业党建工作经验成果。完善互联网行业党委自身建设制度机制,加强与长三角其他省市协调联动,加大对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力度。组建安徽省互联网行业联合会、安徽省自媒体联盟,推动将党建指导融入网信产业发展,实现组织共育、资源共享、机制共建,推动互联网企业集聚的县(市、区)成立行业党委、党建联盟。

  12巩固提升“小个专”党建工作水平。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规范指引(试行)》落实,深化“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街(区)、“小个专”党组织示范点“双创”活动,完善动态考核评估机制,提升创建标准和质量。强化省个民协会党委作用,推动在市、县(市、区)个民(私)协会成立党组织,分类做好“小个专”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等工作。选好配强市场监管所“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员,推动落实基层市场监管所“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办公场所、经费等工作保障,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深化“小个专”党建工作主题宣讲活动,加强“小个专”综合党委自身建设,健全完善“小个专”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13探索加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紧盯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和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开展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全面掌握实情,总结各地做法经验。探索建立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党建工作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根据新业态企业情况和新就业群体分布特点,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带动新就业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和行业治理。加强本地平台企业总部党组织建设,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延伸覆盖到分支机构、项目团队以及合作企业。坚持外部选派与内部培养相结合,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适时召开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座谈会。推广全省货车司机网上入会试点经验,大力开展新就业群体劳动者加入工会集中行动。

  四、坚持整体推进,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提升

  14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强化各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综合孵化功能,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党组织孵化、党组织书记孵化、党员孵化“四同步”机制。发挥省、市、县(市、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作用,完善社会组织考核、评估中党建工作具体内容和操作办法,提高党建工作权重,全面推动4A等级以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市、县(市、区)工商联指导,提升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建工作水平。

  15扎实做好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部署开展以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内容的律师行业“两拥一做”主题教育活动。落实党组织参与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指引,持续扩大安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力。建立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委直接管理执业机构党组织机制,推进“一所一特色品牌”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全省税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意见,完善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制度体系,提升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覆盖面和覆盖质量。

  16抓紧抓实民营医院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落实《关于加强民营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压紧压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工作责任。在民营医院登记校验、监督管理、评审考核等工作中纳入党建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中组部、教育部党组等印发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加大调研督导力度,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抓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党建工作责任。开展民办高校党建提质创优专项行动,修订完善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办法,压实民办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引导民办学校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落实“双减”政策中实现健康发展。

  17推动省级社会组织打造党建工作标杆。以社会影响力大、动员能力强的省级社会组织为重点,加强联系指导,培育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标杆。支持省民政厅党组加强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建设,充实工作力量,落实兜底职责,加大对市、县(市、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力度。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作为省直机关年度党建督查重要内容,压紧压实相关省直部门的业务主管责任。加强和改进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构建党建工作机构牵头抓总、行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同步推进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加强我省十大新兴产业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中发挥作用。总结推广省级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建设经验,完善相关措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争先进位

  18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调研评估、工作述职、季度例会、任务清单等制度,完善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重点联系县(市、区)制度,切实抓好工作薄弱单位和领域的整改提升。完善行业系统抓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压实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其加强对市、县(市、区)行业系统抓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跟踪指导。继续推动市、县(市、区)和省级行业(综合)党委开展项目攻坚试点,加大破解重难点问题力度。

  19强化工作保障。完善各级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运行机制,加强党建工作机构建设和力量配备,推动省辖市委组织部单独设立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办公室,确保县(市、区)委组织部有专人专职负责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持续加强省级行业(综合)党委建设,保证足够专职力量;注重行业党建工作对下延伸,督促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及时成立相关行业党组织。加强对省级行业(综合)党委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绩效的日常督促指导,推动将市、县(市、区)行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0加强与沪苏浙地区党建工作对接交流。推动省辖市全部参与“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与沪苏浙地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接交流”试点,用好省际园区共建、区域党建联盟、皖籍企业家异地商会等资源,加大与沪苏浙地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交流力度,学习借鉴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促进转化提升。指导各相关市、县(市、区)抓住区域化都市圈建设、结对合作帮扶等契机,加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外合作交流。适时组织市县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优秀党组织书记、非公企业出资人、社会组织负责人到沪苏浙地区考察培训。

  21实施安徽特色党建品牌建设行动。制发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行动方案,召开全省实施“双创两提升”工程推进会,深化“双强六好”“双比双争”创建活动,推动在各地各行业系统、园区、商务楼宇、专业市场、街区商圈、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以及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形成“一地一链一品”“一企一社一品”。探索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体系和品牌内涵建设,紧扣行业、领域特点以及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实际,提升标准定位,提炼价值内涵。

  22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加大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和各级组织部门内刊等宣传推广力度。办好安徽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网,培育一批优秀通讯员队伍,拓展宣传渠道,创新运用新媒体手段,持续提升安徽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影响力和美誉度。

责任编辑: 楼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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