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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弥勒:让“两新”组织党建“自转”起来
2019年08月14日 09:38:58 来源: 弥勒市委组织部 作者: 周龙彬

  弥勒市在全省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创建工作中,探索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部分企业、医院、学校、律师事务所等“两新”组织党组织纳入城市社区“大党委”组建党建联盟综合体,着力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公转”带动“两新”组织党建“自转”。

  打造城市党建联盟,实现各领域党建工作全覆盖。弥勒市2018年制定实施了《关于推行社区“大党委”的实施意见(试行)》,将全市65家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分配到14个城市社区组建社区“大党委”,并于2019年6月印发了《关于将部分企业、学校、医院及律师事务所纳入社区“大党委”开展共驻共建的通知》,将全市49家企业、学校、医院及律师事务所等“两新”组织党组织纳入城市社区“大党委”组建党建联合体,通过与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推选“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担任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每月定期召开社区“大党委”党建联席会议、每2个月轮流主办一次共驻共建活动等方式,全面实现城市各领域党建与社区党建双向进入、全面融合、联动发展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企业等党组织互不关联、条块分割、沟通协调难、资源不互补、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

  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保障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弥勒市着力于整合盘活城市各领域党建资源,通过建立资源项目清单,要求社区及各单位(部门)、“两新”组织将自身现有的各类党建资源和服务资源主动融入城市党建工作格局,向党建联盟成员单位公开共享信息、阵地、文化、服务等资源,鼓励、引导辖区各类党组织向“两新”组织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开放图书室、体育场馆等文体设施,免费或低于市场价提供会议场所、活动场所等场地资源,并将市政供水服务等政府服务项目转交由党组织健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的“两新”组织承办,积极为“两新”组织党组织提供人、财、物以及活动阵地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在确保“两新”组织党组织能正常开展活动的同时,促进社区党建阵地群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切实形成共驻、共建、共融、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效应。

  实行干部交叉任职,强化党建人才结对培养力度。弥勒市按照组织考察、单位推荐、企业选择、本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注重从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两新”组织党组织中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或第一书记,指导帮助“两新”组织党组织发展党员、开展党组织活动,协调解决“两新”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引导“两新”组织参与社区社会治理、服务社区居民等。同时,在开展社区“大党委”共驻共建工作中,注重将能力强、敢担当的“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推荐为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参与收集社情民意、统筹社区资源、共商社区重大事项、协调社区“大党委”成员单位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等。截止目前,全市共向“两新”组织党组织选派了24名党建工作指导员、25名第一书记,共有30名“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被推选为14个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已协调解决社区和非公企业各类问题200余件次,进一步提高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党组织服务城市发展能力。弥勒市始终坚持把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驻社区单位党组织根据自身优势和实际需求,建立健全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对照清单双向认领、双向服务,并通过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参加社区“大党委”共驻共建活动,面向居民群众开展组团式服务、项目化服务、党员志愿服务,不断提升党组织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截止目前,弥勒市共召开社区“大党委”党建工作联席会议98场次,研究社区党建工作议题62件次,收集社区各类问题120件次,已了结98件次,为社区建设协调项目11个、争取资金28.25万元,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扫黑除恶文艺展演等各类共驻共建活动52场次,共有3026人次党员志愿者参与活动,惠及居民群众达6万余人,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责任编辑: 汤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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